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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新版《旅游规划通则》变化

发布时间:2026-01-17 14:50:38    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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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新版《旅游规划通则》变化

  作为我国旅游规划领域的核心指导性标准,此次修订立足新时代旅游业发展新要求,通过系统性优化框架、强化技术要求、完善管理机制,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科学、更规范的“顶层设计工具”。这份被称为文旅规划 “基本法” 的新国标,彻底告别了 2003 版的 “资源普查+开发导向” 逻辑,转而以文旅融合、绿色发展、新质生产力为核心,塑造旅游强国目标导向。对正在编制 2026 年规

  1. 新增总体原则:将“旅游规划编制要求”调整为“总体原则”,新增绿色发展、文旅融合、目标导向等要求,强调经济、社会、生态效益统一。

  2. 补充规划类型:新增“旅游规划类型”章节,旅游发展规划新增专题规划(含红色旅游、乡村旅游、冰雪旅游、体育旅游、工业旅游、研学旅游等“旅游+”“+旅游”类规划);旅游区规划明确包含旅游景区、度假区、休闲街区等,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。

  3. 优化编制程序:新增“规划立项阶段”,将“前期准备阶段”调整为“调查研究阶段”,完善各阶段流程与责任划分。

  4. 细化规划内容:旅游发展规划新增专题规划编制任务;旅游区规划补充功能分区、土地利用、投资估算、流量管控等技术要求,调整必备图件内容。

  5. 规范评审机制:新增“评审结论与意见”规定,明确评审组构成、表决规则(需2/3以上成员通过)及修改完善流程。

  旧版:以旅游产业发展为核心,遵循市场导向、资源基础、产品主体、效益可持续原则。

  新版:贯彻 “以文塑旅、以旅彰文”,新增文旅融合、绿色低碳、智慧智能、安全发展、共建共享原则,强调旅游在促进共同富裕、乡村振兴中的作用。

  旧版:仅分旅游发展规划(国家 - 省 - 市 - 县)和旅游区规划,与其他规划衔接要求模糊。

  旧版:流程为准备 - 现状分析 - 编制 - 评审 - 审批,实施与评估环节薄弱。

  新版:构建 “立项→调查→编制→征求意见→评审→报批→实施→监测评估→修编” 全周期闭环,要求设置规划实施指标与年度评估机制,确保规划可落地、可考核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。

  专章 / 专项条款要求文化资源普查与活化,推动非遗、民俗、红色文化等转化为旅游产品。

  鼓励沉PG电子通信浸式体验、文创开发、文旅 IP 运营,支持 “文旅 +” 跨界融合(体育、康养、研学等)。

  要求规划中纳入智慧服务(如智能导览、刷脸入园)、智慧管理(客流监测、应急调度)、智慧营销(精准推送、大数据分析)体系。

  明确 5G、物联网、AI、VR/AR 等技术应用场景,建立旅游数据共享与安全机制。

  落实 “两山” 理念,要求低碳设施、生态修复、绿色运营,设定碳排放、生态容量等约束性指标。

  强制要求大数据调研、GIS 空间分析、客流模拟等技术应用,提升规划科学性。

  建立量化指标体系,涵盖经济、社会、生态、文化等维度,支持动态监测与效果评估。

  旧版:评审侧重技术可行性,参与方以旅游与规划专家为主,无明确后评估要求。

  评审强调上位规划衔接、落地性、实施路径与风险防控,要求文旅、国土、环保、安全等多部门协PG电子通信同评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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