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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本市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,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,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,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天津市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力争到2029年,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%以上,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其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,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,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,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。
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宽带网络承载传输能力和国际连接能力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发展,优化传统网络设施,有序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(5G)网络向5G-A、5G轻量化演进升级,加速提升网络质量,固定和移动宽带下载速率保持全国前列。加快建设天津(滨海新区)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,支持企业搭建数字技术服务平台,加大数字技术应用推广力度。提升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运营能力,丰富接入资源,建设国家超算互联网平台,布局数联网数据流通利用设施,支撑数据规范可信流通利用。
打造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应用生态,推进“人工智能+”业态发展。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,鼓励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向“产品+服务”综合供应商发展。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,搭建智能农业综合研发创新平台,加强数智化农业技术交流,培育发展现代农业服务贸易。
拓展跨境数字交付PG电子官网渠道,支持文化企业对接数字化国际商业运营平台,加速拓展海外市场。做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,鼓励文化企业组建出海联盟,推进对外文化贸易“千帆出海”。
开发“数字+”服务贸易应用场景,加快推动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开放,促进数字金融、在线教育、远程医疗、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。引育“来数加工”“数据知识工厂”等数字服务新业态项目,探索“数字保税”新模式。
充分发挥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载体孵化作用,培育一批数字贸易优质企业和潜力企业。鼓励电商平台、经营者、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,选育一批有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服务企业和出海领军企业,支持数字贸易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。发挥数字贸易相关行业“链主”企业作用,带动上下游企业融入产业生态。
积极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数字贸易示范区,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国际数字服务港,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开辟数字文化出海渠道,依托本市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探索远程诊疗、智能诊疗等“中医药+数字”服务消费新模式。
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推动电信、互联网、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,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,提高数字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。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。
支持数字领域各类改革和开放措施在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。加强同国际数字内容平台和应用商店开发者的交流合作,支持企业多平PG电子官网台营销数字产品和服务。
完善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,提升电商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。精简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收支流程,吸引国外电商平台在津设点。全面实施网购保税商品与国内货物同包同车集拼出区模式,探索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。
在产业规划、项目设置、投资促进等工作中统筹研究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资金、项目孵化、国际合作等政策。优化出口信贷政策,鼓励数字贸易企业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、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等融资发展。
探索开展数字贸易人才“学科教育+项目实践”综合培养模式,推动数字贸易学科专业建设,共建数字贸易交叉学科研究共享平台。加强专业人才培训,支持校企联合开展数字贸易项目定制化人才培养。深化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,探索在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扩大数字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。建设京津冀(天津滨海)数字游民国际人才港。